热线电话:13325713684

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

主营:**服务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淳安劳动***律师费用服务为先 北鼎律师
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
5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浙江 杭州
联系卖家: 俞律师 先生   QQ在线咨询1131147893
手机号码: 13325713684
公司官网: zjbdls.tz1288.c...
公司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A座718室

淳安劳动***律师费用服务为先 北鼎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01 21:29:16        

【wei法解除和拖延订立合同损害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用未解除合同者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缴纳***费处理】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劳动***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关系。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事实,只能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行为。

2)劳动***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3)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关系的劳动***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行为及事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要求:劳动者在实习期的薪水不可小于企业同样职位低端薪水或是劳动合同承诺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可小于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低标准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或是不按照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会有哪些不良影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要求: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俞律师先生 QQ在线咨询1131147893
  • 手机:13325713684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A座718室

电话:13325713684传真:0571-8508856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浙江北鼎律师事务所 电话:0571-85088560 传真:0571-85088560 联系人:俞律师 13325713684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A座718室 主营产品:**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北鼎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